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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媒体周刊第5期黑榜
  • 作者:张莹 整理…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中国新闻出版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6

  • 以下事件需要批评

      1. 雅虎侵犯著作邻接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就环球唱片有限公司等11家知名唱片公司联合起诉雅虎网站侵犯著作邻接权纠纷系列案件进行的宣判。2007年4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雅虎网站删除与原告主张权利的229首涉案歌曲有关的搜索链接;赔偿原告人民币21万余元。雅虎网站不服此判决,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网站通过其搜索引擎服务,只是提供了试听和下载过程的便利。因此,雅虎中文网站的涉案行为不构成复制或者通过网络传播涉案歌曲的行为。被告怠于删除与涉案229首歌曲有关的其他侵权搜索链接,放任涉案侵权结果的发生,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属于通过网络帮助他人实施侵权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 多家网站误读淘宝升级B2C平台

      近日,多家网站爆出淘宝网将在3月1日正式进军B2C领域的消息。但是,据《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向淘宝公关经理求证,淘宝网早在2006年5月就已经开始进行B2C业务了,2008年3月1日只是对既有B2C业务平台的一次升级,并在以前的基础上添加部分增值服务的功能。所以,“正式进军”实为误读。

      3. 网乐未经授权播放TVB电视剧被判3.5万

      未经授权在线播放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简称TVB)电视剧《佛山赞师父》,网乐公司被诉侵权。日前,朝阳法院认定网乐公司侵权成立,判决立即停止播放该剧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5万元。2006年11月23日,TVB将该公司影片在中国大陆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放映权,独家专有授权给网尚公司。2007年1月12日,网尚公司发现,登录看吧宽频可在线观看《佛》片全部20集,于是认为该宽频的所有者———网乐公司侵犯了网尚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网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22万余元。

      注:本榜单不定期、不定对象、不定范围收集有关新媒体行业内好人好事、业务亮点,给予表彰,同时收集行业内各类不文明、有违职业精神行为,给予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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